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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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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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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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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1381486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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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案代理律师费用值得信赖

发布时间:2020-03-07 00:30:21        






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发展


尽管规模在不断扩大,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增长趋势并不明显,从2002年至2011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增长率折线图中可以发现,2004年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年增长率降至2%,而2006年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率则低于1%,达到了十年来的醉低点,与其他从属于商务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相比,差距甚大。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报原审核***备案。

中国律师事务所所表现的波动性以及增长瓶颈,主要是因为律师事务所业务选择偏重***、企业***流于形式、主导能力素质偏低、创新内容又仅限于业务等。因此律师事务所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必须提倡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视软硬件的共同建设、律所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要认识到律师事务所与传统企业的结构差别等。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bu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bu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第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核准。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产生;***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行政***同意。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修改


为了促进香港、***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guo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联营,是由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一至三家内地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内地进行联合经营,向委托人分别提供香港、***和内地***服务。”

二、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fa部令第83号发布,司fa部令第100号、第106号、第109号和第118号修正)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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