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814868505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主营:**,民事商事案件,建筑工程,交通,婚姻...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案代理律师咨询***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5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 臧律师 先生   QQ在线咨询3153036425
手机号码: 13814868505
公司官网: www.jspjls.com
公司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案代理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0-03-23 01:38:54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早一批国办律师事务所。2000年获***批准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现为是苏州一家综合性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本所能提供***服务,并在民事、***各领域具有很强竞争力。

律师事务所

它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4。根据需要,经***bu批准,可设立***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上受***行政***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三)律师事务所的***形式;

(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办法;

(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规章相抵触。

律师事务所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 县级***行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八)***bu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行政***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律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律师事务所***形式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形式。对律师事务所的违fa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行政***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臧律师先生 QQ在线咨询3153036425
  • 手机:1381486850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电话:13814868505传真:0512-67317825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2-67312383 传真:0512-67317825 联系人:臧律师 13814868505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南楼502室 主营产品:**,民事商事案件,建筑工程,交通,婚姻家庭,劳动**案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平江律所,欢迎咨询...